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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0法规动态 · 关联解读

欧盟 AI Act 的执法权正式生效:聊天机器人必须亮明身份,出海与合规多一道硬约束

据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31 日新闻稿(IP/26/1714),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,欧盟委员会 AI 办公室(AI Office)会同各成员国主管部门,开始执行《人工智能法案》。同日,新的透明度规则生效:聊天机器人及其他交互式 AI 系统必须告知用户「你是在与 AI 而非真人交互」,生成或修改过的内容也需相应标识。

生效了什么:三块同时开执法

按欧盟委员会官方说明,本次进入执法的是三部分:一是通用人工智能(GPAI)模型提供方的义务;二是透明度义务;三是被禁止的 AI 做法。

  • GPAI 模型提供方:须留存技术文档并提供给主管机关或下游提供方,建立版权合规政策,并发布训练内容摘要。
  • 系统性风险模型的额外义务:训练算力超过 1025 FLOP 即被推定为具有系统性风险(该阈值目前仍在复核中),其提供方须向委员会通报、开展风险评估与缓解、报告事故、落实网络安全防护。
  • 透明度与禁止性做法:交互式 AI 须亮明身份;操纵用户、以有害方式利用脆弱性、对个人进行威胁其权利的不公平评分的系统被禁止。

谁管、管到什么程度

执法权分散在三类主体:AI 办公室负责「与底层 GPAI 模型同一提供方」的 AI 系统,以及被《数字服务法》认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/搜索引擎的系统;成员国主管机关负责其他 AI 系统;欧盟机构使用的 AI 由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局(EDPS)负责。AI 办公室可发出信息请求(RFI),若回复不实或误导可处罚款;对故意或过失违规可作出处罚决定,罚则按违规性质、严重程度与持续时间确定。

AI 办公室同时上线了投诉工具(Complaint Tool)与举报工具(Whistleblower Tool),供自然人与法人举报涉嫌违规行为。下表是把关键时间点排在一起,方便对照自己的产品节奏。

2024-08-01 AI Act 生效 2025-02-02 禁止性做法与 AI 素养义务适用 2025-08-02 治理规则与 GPAI 模型义务适用 2026-08-02 AI 办公室与成员国开始执法;透明规则生效 2027-08-02 已上市模型合规大限 2027-12-02 附件 III 高风险 AI 系统规则适用 2028-08-02 嵌入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系统规则适用
图:欧盟 AI Act 关键时间点。来源:欧盟委员会 IP/26/1714(2026-07-31)与欧盟数字战略官网(2026)。

对准备出海或已在欧盟有用户的单位,最紧迫的是透明度这一块:它不要求你重新训练模型,只要求你在产品入口把「这是 AI」说清楚、把生成内容标出来。相对而言,这是成本最低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第一道门槛。

机悟的建议:面向欧盟的业务,把「透明」和「留痕」提前做

执法从「有没有做」转向「能不能证明做了」——证明靠的是文档与日志。

  • 亮明身份:面向欧盟用户的产品,交互入口需要明确的「AI 身份」提示,生成或修改的内容要能标识来源。
  • 训练内容摘要与版权:若您对外提供模型服务,训练数据摘要与版权政策成为必备文档——本地部署时,这些资料留在自己手里更省事。
  • 先判断管辖边界:确认自己属于 AI 办公室、成员国主管机关还是 EDPS 的管辖范围,再确定合规动作与时间点,别按错误的时间表预案。

来源:欧盟委员会新闻稿 IP/26/1714(2026-07-31,布鲁塞尔);欧盟数字战略官网《General-purpose AI obligations under the AI Act》事实页及 AI Act 执法框架页(2026)。本文仅转述官方公开信息,具体合规以欧盟官方文本与主管机关解释为准,不评判任何厂商与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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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欧盟 AI Act 的执法权正式生效:聊天机器人必须亮明身份,出海与合规多一道硬约束」,机悟 JAVIS,2026-10-10,https://jiwu.org.cn/news-2026-10-10-eu-ai-act-enforcement.html
Markdown:[欧盟 AI Act 的执法权正式生效:聊天机器人必须亮明身份,出海与合规多一道硬约束](https://jiwu.org.cn/news-2026-10-10-eu-ai-act-enforcement.html)(机悟 JAVIS,2026-10-10)